离异后女方户口怎么办

1. 分户 :
女方可以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《离婚证》、《户口本》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。
办理后,女方将拥有以自己为户主的新的《户口本》,原《户口本》可能会作废,或者女方页上加盖“已迁出”字样。
2. 迁出 :
女方可以携带户口簿、离婚证、身份证等材料,到当地派出所申报迁出,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迁出目的地可以是结婚前的原户籍所在地,或者女方的新工作单位等。
3. 不迁出 :
女方也可以选择不迁出户口,继续留在男方处。
在这种情况下,户口簿上可能会加盖“离婚”公章。
4. 另立门户 :
如果女方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,可以办理另立门户。
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。
5. 再婚后再迁 :
如果离婚后再婚,户口可以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。
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,通常需要取得拟迁入地的证明,并在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,然后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。
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,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手续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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