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之后有权探望孩子吗

是的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有探望自己孩子的权利。这一权利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的。具体来说:
1. 探望权利 :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权利探望子女,另一方有义务协助。
2. 探望安排 :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,协商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3. 中止探望 :如果探望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,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。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4. 法律依据 :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及相应的义务,为处理探望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5. 监护权 :监护权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,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孩子的监护权。
探望权的存在旨在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维系,确保孩子能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中成长,不因离婚而缺失任何一方的陪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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